高國華「我還要養這男的嗎」 謀斬蔡郁璇贍養費

更新日期:2010/11/18 06:30 蘋果日報

【江祥綾╱台北報導】蔡郁璇被拍到與新歡盛士剛到汽車旅館密會2小時,再為《補教人生》投下一顆震撼彈!她前夫高國華昨說:「她有新戀情,我祝福她。」但她新戀情曝光,高國華則有意止付贍養費,並考慮爭取女兒監護權,他解釋:「女兒是我的,她(蔡郁璇)都有新戀情,我還要養這男的嗎?」

 

慾望人生

 

蔡郁璇前天被爆與高國華前員工盛士剛交往,32歲的他,年初離開高國華補習班後,目前在內湖開設「鴻森文理補習班」。而最新一期《壹週刊》也報導,她13日午夜近12點,與盛士剛直奔永和愛摩兒Motel,2人在汽車旅館內密會2小時才離去。此外就連11、12日,包括「老實男」、「眼鏡男」也被拍到進入她濟南路「元利群英」家門。

 

高國華與蔡郁璇的離婚條件是每月支付12萬元贍養費直到蔡再婚,女兒主要撫養權也歸女方。昨高國華對蔡郁璇新戀情僅說:「祝福她。」但對陌生男子進出他名下的「元利群英」豪宅很介意:「我想把房子處理掉,不要讓那些男人每天進出。」更透露考慮將7歲女兒接回,是否意謂將爭取監護權?高國華坦言:「我有教育女兒的方式,而不是像她這樣帶,如果女兒看到她穿這麼露,會怎麼想?」

 

高控前妻:早有曖昧

 

高國華坦言盛士剛確實曾在他補習班任職,他也加碼爆料說:「之前就有員工告訴我,說他們2個有點小曖昧,還有餐廳老闆娘也說,蔡郁璇在我面前跟在他面前說的話都不一樣,當時我還不相信,現在看到週刊才信了。」他表明不願評論盛士剛,但強調:「她都有新戀情,我還要養這男的嗎?我只要付我女兒的教育費,蔡郁璇就叫那男的養。」對高國華有意止付贍養費,並考慮爭取女兒監護權,蔡郁璇昨表示:「離婚協議本來就是寫說付到我再結婚,沒關係,如果他不付,就按照法律途徑。我會永遠帶著我女兒,不會讓他帶走。」

 

郁潔罵妹:弄臭名聲

 

而蔡郁璇爆出與新歡開房間,昨蔡家二老快氣炸,她雙胞胎姊姊蔡郁潔昨手機關機,私下則打電話飆罵她:「妳名聲都弄臭了。」讓她整天寢食難安,飽受壓力。至於《補教人生》中的「爆料天王」劉毅,意外地對整件事狀況外,並坦言不曾見過盛士剛,倒是被問到高國華有意止付贍養費時,他又老調重彈說:「高國華不付贍養費的原因只有1個,那是因為他快破產了、他沒錢了,知道嗎?」

 

上賓館藉口比扯

 

★2006/8 前立委王世堅

 

已婚的王世堅載美眉上汽車旅館,2人待3個小時後才離去,但他強調是選民服務「談公事」

 

★2006/4 司法院前副院長城仲模

 

他被爆疑似與王姓女子到汽車旅館開房間,事後表示是王女腹痛且附近剛好沒加油站,才會帶她到汽車旅館,但女方否認

 

★2009/1 藝人艾莉絲

 

艾莉絲與祝釩剛的哥哥祝鏘博上賓館開房間,但祝的經紀人對外宣稱,2人只是去「看書」

 

報你知

 

子女監護權 與母親情愛無關

 

律師林瓊嘉表示,法律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扶養義務,不因父母一方嫁娶而免除,況且離婚協議已約定高國華要給付費用至蔡郁璇改嫁,契約約定是結婚,縱使蔡郁璇交男友甚至同居,只要沒結婚,蔡郁璇都可要求高國華履行契約。

 

此外,子女監護權是以孩子最佳利益為考量,與母親是否改嫁無關,否則即剝奪母親追求婚姻的權利,而高國華想爭取女兒監護權,依《民法》和《兒童少年福利法》規定,高國華必須舉證,蔡郁璇有管教不當、虐待等不利孩子的行為,才能請求改定監護權,以目前情況看來,高國華勝訴機會不大。

 
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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